截至2025年7月11日收盘,秦安股份(603758)报收于14.83元,下跌10.01%,跌停,换手率5.07%期货配资公司,成交量22.26万手,成交额3.32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7月11日秦安股份(603758)收盘报14.83元,跌停,当日成交2225.7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累计净流出9967.73万元,股价累计下跌10.01%。公司公告汇总:秦安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管理层股东锁定36个月,其他股东锁定12个月。交易信息汇总
7月11日秦安股份(603758)收盘报14.83元,跌停,当日成交2225.7万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9967.73万元,股价累计下跌10.01%;融资余额累计减少3602.42万元,融券余量累计增加0股。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2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家,增持评级1家。
7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967.73万元,占总成交额29.99%;游资资金净流入5089.59万元,占总成交额15.31%;散户资金净流入4878.14万元,占总成交额14.68%。
沪深交易所2025年7月11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秦安股份(603758)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秦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象包括饶亦然等12名股东。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发行数量根据支付对价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锁定期方面,管理层股东锁定36个月,其他股东锁定12个月。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至2027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000万元和9000万元,累计不低于24000万元。若未达承诺,业绩承诺方需进行补偿。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价格的100%,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建设等。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若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则有效期延长至交易完成日。公司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秦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发行数量根据支付对价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锁定期方面,管理层股东等持有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交易对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至2027年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000万元和9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建设、中介机构费用等。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并同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此外,监事会确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秦安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因筹划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30日起停牌。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5月29日)收盘价格为12.61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27日)收盘价格为16.48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30.69%。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累计涨幅为30.69%,剔除上证综指上涨1.81%因素后,涨幅为28.88%;剔除申万汽车零部件II指数下跌1.54%因素后,涨幅为32.23%。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标准。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公司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公司将组织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针对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将在本次交易草案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将在查询完毕后及时披露相关查询情况。
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饶亦然等12方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99%股权,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其已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说明: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并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为保证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要求交易各方严格遵守签署的交易协议和相关保密条款中明确约定的保密措施,除非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履行本次交易所必需,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次交易的情况。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说明。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董事会审慎核查,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情形。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但本次交易可能导致交易对方饶亦然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亦高实业有限公司、珠海亦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进而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预计可能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YUANMING TANG,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且近36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秦安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亦高光电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包括饶亦然、深圳市亦高实业有限公司等12名股东。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参与。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待定。发行股份价格为12.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标的公司主营触摸屏、镀膜导电玻璃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交易完成后,秦安股份将战略性进入高端真空镀膜领域,优化业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承诺业绩,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000万元和9000万元。若未达承诺,将进行业绩补偿。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作出保证。秦安股份控股股东YUANMING TANG原则同意本次重组。
秦安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公司在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时采取了保密措施,限定内幕信息知悉范围,并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025年6月28日,公司发布停牌公告,股票自2025年6月30日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司编制了交易预案及摘要和其他法律文件。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由于审计、评估工作未完成,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秦安股份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秦安股份,证券代码:603758)已于2025年6月30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7月11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秦安股份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一、本次交易符合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二、符合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三、符合第四十四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秦安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包括饶亦然、深圳市亦高实业有限公司等12名股东。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建设、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74元/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高端真空镀膜业务,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汽车等领域。交易各方将在评估报告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公司管理层股东承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000万元、8000万元和9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之和不足承诺总额85%的,业绩承诺方需支付补偿。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YUANMING TANG原则同意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战略性进入高端真空镀膜领域,优化业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截至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价格及发行数量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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