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之星消息,5月19日豪森智能公开信息显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德熙、副总经理杨宁、副总经理许洋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德熙、许洋、杨宁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01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能或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的收入相关内部控制不健全。一是部分客户验收报告日期签署不完整,导致个别对外报送的材料不准确。二是个别项目验收报告表述存在差错。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等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德熙、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洋、时任副总经理杨宁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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